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现将《国电电力江西恒湖风力发电项目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首次公开,公开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:国电电力江西恒湖风力发电项目;
建设地点: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境内;
地理坐标为:东经116°7′47.51″,北纬28°59′6.87″;
建设性质:新建;
总投资:113059.32万元;
项目概况: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境内,地形地貌主要为鄱阳湖附近区域的冲积平原,风电场场址海拔高程约为10~30m。本项目工程永久用地面积4.509hm2(合67.635亩),工程临时用地面积63.147hm2(合947.205亩)。本风电场规划布置39台WTG3850E机组,装机容量150MW,年上网发电量为317394.58MWh,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2113.85h,容量系数为0.241。新建1座220kV风电场升压站,主变容量1×150MVA。项目总工期约为20个月。
建设单位名称: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;
联系人:项福金;
联系电话:13870853295;
电子邮箱:12028518@chnenergy.com.cn。
环评单位名称: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;
联系人:刘工;
联系电话:18770081364;
电子邮箱:1171916344@qq.com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留言
热线
公众号
手机网站
置顶